即墨区2022年成片开发土地总面积 142.2271 公顷,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共涉及金口镇、蓝村街道、鳌山卫街道、灵山街道、龙泉街道、龙山街道、环秀街道、通济街道 8个镇(街道)、店集村等 13 个村, 其中,在 2020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农用地 45.4091 公顷(耕地 15.3774 公顷)、建设用地 96.5317 公顷、未利用地 0.2863 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所有土地 84.7058 公顷,其中农用地 39.2538 公顷(耕地 14.4178 公顷)、建设用地 45.1657 公顷、未利用地 0.2863 公顷;国有土地 57.5213 公顷,其中农用地 6.1553 公顷(耕地 0.9596 公顷)、 建设用地 51.3660 公顷(详见附件 1) 本期内容更新金口片区开发方案,下一期内容:蓝村片区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一)土地基本情况 1. 金口 1 片区成片开发土地总面积 13.7698 公顷,涉及金口镇的店集村 1 个村,其中,在 2020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建设用地13.7698 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所有土地 4.8279 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国有土地 8.9419 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2. 金口 2 片区成片开发土地总面积 7.0541 公顷,涉及金口镇的官庄村1个村,其中,在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农用地7.0541公顷(耕地 4.9714 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所有土地 7.0541 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4.9714 公顷)
(二)基础设施条件 金口 1、2 片区: (1)交通条件 金口片区南距青岛市 40 公里,北距烟台市 120 公里, 东距威海市 180 公里。青威一级公路,即王公路、环海公路 贯穿境内,是胶东各大城市过往必经之地。 (2)供排水条件 金口镇驻地及周边村庄建设了 16 处污水处理设施,总 处理能力 6560 吨,辐射周边村庄 130 个。 (3)供电条件 金口片区内有 1 座 35kv 变电站,供电能力 8 万 kw,供 电余量 2 万 kw。 (4)供热、供气、通讯等条件 金口片区已分别铺设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 48 芯光缆,铺设长度各 50 公里。 (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成片开发土地位于省政府批准的《即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有 126.7995 公顷符合《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年)》 (部分已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服务 “六稳”“六保”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9 号) 要求,进行了两规一致性处理)和原即墨市政府批准的各镇总体规划,数字装备园 2 片区有 15.4276 公顷超出两规一致性处理范围,不符合《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年)》, 青岛市人民政府已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已全部纳入青岛市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集中建设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拟征收地块用途符合《即墨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驻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具体情况如下: 1.金口 1 片区成片开发土地总面积 13.7698 公顷,符合《即墨市金口镇总体规划(2013-2030)》。 2.金口2片区成片开发土地总面积7.0541公顷,符合《即墨市金口镇总体规划(2013-2030)》。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一)拟征收土地情况 1. 金口 1 片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0.5811 公顷,涉及金口 镇 1 个镇,店集村 1 个村,其中,在 2020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建设用地 0.5811 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途 0.5811 公顷。 2. 金口 2 片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7.0541 公顷,涉及金口镇 1 个镇,官庄村 1 个村,其中,在 2020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农用地 7.0541 公顷(耕地 4.9714 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途 7.0541 公顷。 (二)实施土地征收的必要性 金口 1、2 片区成片开发必要性 金口片区尚处在开发建设的阶段,道路交通、绿地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尚未实施完毕,整体功能配套尚待完善,环境品质、片区形象仍需优化提升。本次以成片开发为引领, 统筹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优化,将完善店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教育医疗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提升金口全域的整体形象和城市竞争力,打造“产业俊美、格局臻美、生态秀美、文化尚美、 环境优美、生活和美”的美丽金口。 三、成片开发的时序安排
四、公益性用地比例
五、征收补偿安置标准 (一) 征收补偿标准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收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0] 74 号) 规定的青岛市即墨区征收区片综合地价。 拟征收土地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自然资函 (2021) 1926 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上,金口镇的店集村、官庄村;蓝村街道的南泉新村:整山卫街道的蕴航村:灵山街道的疆泉村、灵山新村、山泉村;龙泉街道的鑫园村:龙山街道的葛村新村:环秀街道的三里庄新村;通济街道的郭埠村、里仁村、云溪村涉及的成片拆迁房屋、工矿企业或其他建筑设施,将按照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拆迁《工矿企业、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二) 社会保障标准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缴纳标准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6 号)及山东省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涉及农转用项目按《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9〕5 号)和《关于公布省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指 导价格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2〕7 号)等有关标准执行。 附件 1:成片开发土地权属地类一览表
附件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件 2:城市(镇)总体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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